2015年10月21日星期三

麻油分離過程



1、工藝不同:(1)小磨香油用水代法生產,此法主要是利用油料中非油成分對油和水的親和力差異,並利用油水比重不同而將油脂與其它物質分離。對人體健康不利的重金屬化合物因比重較大而沉澱至醬渣中,從而避免了重金屬對人體的危害。(2)機榨油只是用物理的壓榨方法把油強行擠出,所以芝麻中的重金屬化合物都混入油中,形成潛在隱患。

(3)部分機榨油由於壓榨取油不徹底(油料殘油仍含約10%),廠家便采用化學溶劑浸出法取殘油,而化學溶劑又清除不淨,則導致化學溶劑殘留。食用後危害人體健康,而在國家標准中機制香油是不允苦茶油許溶劑殘留檢出的。一般情況下為保留香油的香味,不會對這些浸出油再進行脫溶和精煉,但是這部分廠家也深知浸出工藝對於香油風味的負面影響,所以在上市時,采取了變通辦法:用小磨香油與機榨浸出的香油進行勾兌,用以減輕浸出油的危害,並以此提高機榨、浸出香油的風味,推向市場後就成了一般消費者難以區別的“小磨香油”,實際上是一種對消費者的欺騙行為。

我國浸出法使用的溶劑以六碳烷烴為主要成分,是一個多種烷烴為主的混和物,其沸點62--85℃, 這個石油餾分通常稱為六號溶劑,其中烷烴占80。2%,環烷烴占18%,烯烴占1。6%,芳烴占0。7%,WHO/FAO(1970)指出:浸出法使用的溶劑,市場上稱之為商業己烷,是以六碳烷烴為主的“己烷餾分”,是一種混和物,溶劑輕汽油中,常因純度不夠,往往含有毒雜質如苯和多環芳烴等,多環芳烴中的苯並(â)芘是致癌物質。由於香油是常年食用的食品,若被污染,會對人體健康造成極大危害,我國食用油衛生標准中規定浸出油溶劑殘留量不得超過50ppm,這是從毒理學及生產工藝水平綜合考慮的結論。

限於香油這一產品的特殊性,在食用時不經熟鍋,而是直接倒入菜中食用(即香油是一種生食油),這樣如摻入有溶麻油劑殘留的浸出油,就會影響消費者的身體健康。

2、溫度差別:(1)小磨工藝油分離的過程只有75~82℃,在這一溫度下,香油中的主要芳香味物質及功能性營養成分幾乎不受任何損失,同時此溫度也最大程度上保留了維生素E的含量。(2)機榨工藝取油時溫度高達245℃,在如此高的溫度下,呈芳香味的物質和功能性營養成分幾乎揮發、破壞的一干二淨,從而使香油對促進血液、新陳代謝,對老年性動脈硬化、氣喘等功效無從發揮。高溫下,芝麻中的單糖與氨基酸發生反應,生成對人體不利黑色化合物,同時此類化合物聞起來有一股焦糊味,這就是機榨油為什麼有股焦糊味的原因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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